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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合格证书(A证)整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21 16:08

今年10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校验规则进行调整,要求具有房屋市政工程相关施工资质、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载明的受聘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办理安证业务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且证书职务栏应明确标注为法定代表人

目前,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预警,宁夏华通建筑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未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A证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A证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现要求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考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A证或维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A证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自治区住建厅将定期组织安管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维护职务流程: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点击业务系统登录---“宁夏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用户登录】,使用持证人我的宁夏扫码登录;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我的信息】,完善职务信息,维护职务系统运维电话:4009696339

特此公告。

附件:法定代表人未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A证或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12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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